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公开透明,根据广州大学《关于开展2013年广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》(研字〔2013〕45号),特制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。
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总计分S由各门课程成绩积分S1、学术论文积分S2、获奖积分S3、专利积分S4,计算公式如下:
注:只计算学生是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、学生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。
注: (1)奖励积分根据排名序号按下列比例叠加计算:1;1/3;1/4;1/5;……。
(2)获奖证书中无我校名称的不计积分;与外单位合作的获奖成果,我校不是第一申报单位的,视同双方或多方合作完成,按相应比例所得积分只计50%。
说明:总分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;排名按总分由高至低排序;评定总分相同时,再根据其他奖项或任职情况(如学生干部、社会工作等)进行排名。
时间:Oct 17, 2013 11:11:00 AM